親愛的小編們:請你們校稿時,認真一點好嗎?我的爛攤子,收得好累!
2.用於某些動詞之後。(說、想、宣佈、認為、證明、是、指出、透露)我想:我這麼認真地寫部落格,應該會有人看到吧!
3.用於總括性話語之後。 校稿的錯誤,有很多種:該注意不注意、容易搞錯的字詞、從來沒有搞清楚過的用法。
4.用於需要解釋說明的詞語之後。我今天晚上本來想把這篇稿子看完,結果看了二章之後就放棄了:真的很難看!
5.用於時間。
現在的時間是12:30:45。
6.用於解釋名詞,或是造句。
欲哭無淚:如果換你們來校稿,就會知道什麼叫做欲哭無淚!
7.上文和下文的意思是相等的。
當小編的條件:認真、負責、細心、耐操。
有很多的編輯,都習慣這種用法,是錯誤的。
錯:她想,他的寶貝在她這裡,他總有一天會回來拿的吧!
正:她想:他的寶貝在自己這裡,他總有一天會回來拿的吧!
已經是她心裡在想,應該要用第一人稱。不可能用第三人稱去猜想她心裡想什麼?
有時候在對話中,不一定使用「說」、「問」、「答」等字樣,但還是應該用冒號為佳,否則會經常搞不清楚是誰在說話,或者根本分不清是對話還是特別標註。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不同看法?
錯:她聽到這句話,嬌羞地不得了,「你不要再說了啦!」
正:她聽到這句話,嬌羞地不得了:「你不要再說了啦!」
.標點符號應該結束在引號內.
錯:她聽到這句話,嬌羞地不得了:「你不要再說了啦」!
正:她聽到這句話,嬌羞地不得了:「你不要再說了啦!」
同一個人說話時,反而不適合用冒號了哦!
錯:「快點吃飯啦!」媽媽說:「要不然會遲到了!」
正:「快點吃飯啦!」媽媽說,「要不然會遲到了!」
因為如果在中間使用冒號,會搞不清楚前面那一句話是誰在說話?或者前面那一句是說話嗎?還是標注?所以,不論中間有沒有「媽媽說」的那個「說」字,都適合用逗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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