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:
動詞:
1.興起、振起。說文解字:「作,起也。」如:「興風作浪」。易經˙乾卦˙九五:「雲從龍,風從虎,聖人作而萬物睹。」左傳˙莊公十年:「一鼓作氣,再而衰,三而竭。」
2.造就、培育。如:「天作之合」。書經˙康誥:「亦惟助王宅天命,作新民。」
3.創作。如:「寫作」、「作畫」、「作詩」。論語˙述而:「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。」
4.進行、舉行。如:「作戰」、「作簡報」。
5.為、當。如:「認賊作父」。
6.假裝。如:「裝腔作勢」、「裝模作樣」。
7.進行某事。同「做」。如:「作媒」、「作證」、「作事」。
8.成為。同「做」。如:「作人」、「作官」。
9.製造。唐˙秦韜玉˙貧女詩:「苦恨年年壓金線,為他人作嫁衣裳。」
名詞:
1.事業。如:「工作」。禮記˙緇衣:「毋以小謀敗大作,毋以嬖御人疾莊后。」
2.詩文書畫與藝術品稱為「作」。如:「傑作」、「佳作」、「名作」。
「作」與「做」於ㄗㄨㄛˋ音,時見混用,但綜觀二字諸義,仍見區別。二字相混僅於「進行某事」、「成為」、「製造」三義上,如「做事」與「作事」、「做工」與「作工」、「做人」與「作人」。今依習慣定字,「做事」、「做人」取「做」,注明通「作」。「工作」、「製作」、「作文」、「創作」、「作戰」、「作為」、「當作」等詞取「作」。參見諸詞目。
結論:
1.成為:作為、當作、作好 (不宜用做為、當做)
2.進行某事:做工、做事、做人、做生意、做實驗
3.創作類:作文、作曲、作夢 (精神面)
4.製作:做衣服、做鞋子。
5.舉辦:做生日、做滿月。
6.假裝:裝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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